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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29 民防的法律困境|幹部 S 心得分享

幹部 S|心得分享


當初會起心動念辦這個法律講座,主要是因為今年年初福和會演訓後, 戰術少女組 在粉專發布的心得文,當時收容組發生大量的法律問題,大家才意識到在守護國家的過程中,確實有很多民人的限制,哪些是我們不會違法、可以做的?哪些是現行法規的疏漏?我們民防團又如何依法地融入政府單位,在未來地區發生災害或是戰時,加入編組、派上用場?而不是只能在旁邊急跳腳,或者是不小心變成拖油瓶?

本場講座安排一位從現行體制內的實踐者,以及一位具法律專業的準備者兩個角度,解釋主辦單位事前經過大量問卷調查,最終票選出來最多人在意的 6 大題目,試圖引導兩位與談人從不同時空背景之下去切入,討論平時、災時和戰時三個維度的法遵差異。

➪ 個人最大的收穫大概可以歸類成三點:

➊ 以現有的《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》來看,可增加有關「民力任務隊」的定義,讓民防自訓團可正式被內政部納管、編組,並且在需要人力的時候被授權成為「行政助手」,支援各種任務;或是依據《災害防救法》之下,以「防災協作中心」的方式被政府單位委託辦理相關業務。

➋ 現有的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》僅規範演習及物資盤點,但完全沒有執行層面。多年前國防部有試圖公布《全民防衛動員法》草案,但因國情敏感而尚未真正落實。希望未來可以直面這個問題,也希望能在立法中明訂戰時的徵購徵用標準及罰則,降地無謂的法律爭議。

➌ 打破有關「緊急命令」的想像。我一直都以為只是一張公告,殊不知是一個定義國家在「例外狀態」的特殊法令,例如:921大地震後的緊急命令就規範「刑法直接加重二分之一」等。有很多事前提問的灰色衝突狀態,若無緊急命令發布,幾乎都是依照現行法律處理,並沒有太大的差異。

整場三小時的講座幾乎沒有休息,三位講話都超級快、內容都超豐富跟紮實,事後自己也花了一些時間消化,整理一下民人目前可以做的事情,以及未來有哪些管道可以跟體制合作等等。

剩下更多有關本場講座的法律知識,待我們整理完整場的逐字稿,再撰寫成不同的文章在粉絲專頁上發布,請記得開啟小鈴鐺~


原文刊登於港湖民防團臉書粉專,2026.09.02。